根据《武汉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补充规定如下:
一、监考人员于考试开始前安排学生就座顺序,考生不得自选座位。
二、闭卷考试的学生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其他电子设备、书包、书籍、笔记及其他资料放在教室前排指定地点;考试开始后随身携带或放在座位附近的,按舞弊处理;开卷考试按监考老师要求携带资料,违背要求的按舞弊处理。
三、学院安排院领导、教学督导、教学秘书、辅导员巡视考场。巡视人员佩戴证件,考试周结束后学院收回证件。巡视人员发现考场秩序问题,当场记录、处理,《考场巡视登记表》当天交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