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力量,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专业教师。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教学能力突出,能够胜任研究生和本科生核心课程的教学。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不低于管理学院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
(1)聘任为教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2)享受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提供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与学科建设配套费。
(4)高水平科研成果按管理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或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及硕士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获得学校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30%院校。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补充人员其前置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任务。
(4)具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重要科研项目。科研业绩不低于管理学院副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
(1)聘任为副教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2)享受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提供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与学科建设配套费。
(5)高水平科研成果按管理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及硕士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获得学校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30%院校。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补充人员其前置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能从事教学第一线工作,能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参加过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
(1)聘任为讲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4)高水平科研成果按管理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
3、其它学位证书和任现职证书等重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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